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

                  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15年资深律师经验  办理各种案件  胜诉率高
 保险律师顾问 > 经济纠纷 > 合作社增加承包费 单方调整合同败诉

合作社增加承包费 单方调整合同败诉

     经济合作社单方要求调整合同,增加承包费,承包人不同意,经济合作社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了这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依法驳回了村经济合作社的诉讼请求。

    2001年1月1日,顺义区张镇吕布屯村经济合作社与陈德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陈德金于2001年1月1日起承包吕布屯村经济合作土地3.7亩,承包期为30年,前5年每年交承包款450元,以后每5年随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交款方式为上交款,每年的1月1日一次交清。合同签订后,吕布屯村经济合作社将约定土地交给陈德金经营。2003年下半年,中国联通通讯机站及走道占用陈德金承包土地0.87亩,故陈德金的承包土地面积变更为2.83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陈德金已交齐2004年之前的承包费,拖欠2005年承包费344元,2006年的承包费亦未交纳。2006年1月18日,吕布屯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陈德金2006年至2010年承包费,从2006年起每亩涨至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布屯村经济合作社和陈德金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陈德金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吕布屯村经济合作社缴纳2005年承包费 ,但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是由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的,故对2006年的承包费,吕布屯村经济合作社和陈德金应依据合同约定,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对土地承包价格的影响,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自行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在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吕布屯村经济合作社按单方确定的数额要求陈德金按每亩300元交纳2006年承包费交纳承包费,没有事实依据。作者:张红学 

Posted @2007-12-31 23:02:29  阅读(87)  评论(0)  
最新更新
  • 3000件车贷纠纷案的背后
  • “克隆”存折案 终审银行赔五成
  • 隐瞒车辆曾发生事故 二手车公司被判双倍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 堵住债务人借人去楼空恶意逃债之路
  • 质押物被“调包”全国最大仓储企业面临千万元索赔

  • 最新评论
    昵称验证码
    <内容请勿超出2000个字,快捷键:Ctrl+Enter>
    公司名片
    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所属行业:社会团体
    联系电话:0755-83466111(李龙畅律师)
    传真号码:0755-835721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湖北大厦北区21楼
    公司网址http//szbxls.anyp.com
    电子邮件lilawyer.szzxw@tom.com
    经营范围: 公司上市,资产证券化,企业并购,风险投资。 法律顾问,重大执行案件等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如:购销、房地产、建筑施工、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保险理赔,婚姻,私人律师,律师见证等。 诉讼财产保全业务,提供财产担保。
    个人简介

    李龙畅
    李龙畅,男,40岁,法学学士。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已执业律师15年。办理过大量的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建筑房地产、保险理赔、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劳动争议、执行、刑事、企业并购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累计办案数上千件,有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十多起刑事上诉、申诉的辩护案件中,成功使被告人大幅度得到从轻改判,也有多起使被告人无罪释放的骄人成绩。所办的案件胜诉率极高。持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熟悉保险事务。是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律师,深圳市法律进社区优秀律师、福田区优秀执业律师。擅长:公司法、合同法、保险事务、执行案件,精于公司常年顾问业务。在《广东律师》《深圳律师》等杂志上发表过多篇论文。为人:诚实稳重,经验丰富,智足多谋,收费合理,严守秘密。 曾代理过原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的侄女张美满的民事纠纷案;游虹间谍犯罪案;福建金德啤酒有限公司经济纠纷案(在福建高院一审判决要赔偿3200多万元人民币给原告的情况下,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以1000万元调解结案,且分10年支付,为当事人挽回了200
    公司 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群组 szbxls
    个人首页 个人首页
    我的相册 我的相册
    给我留言 给我留言
    我的栏目
    *给我留言
    产品系列
    文章搜索
    聚合索引

    本网站版权:     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  (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首席律师:     李龙畅         电话: 83466111    手机:13802563367     传真:0755-83572108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湖北大厦北区21楼          邮箱: lilawyer.szzxw@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