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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一段时期以来,律师被打事件时有发生。据全国律师协会宪法和人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浙江京衡律师所主任陈有西律师讲:杭州某法庭休庭后,律师即被对方当事人及同伙打倒在地。这时法庭上已经没有法官、法警,没有任何人保护律师。堂堂法院成了群殴律师的场所。丽水某县法庭上,一位为涉嫌医疗责任事故的医生辩护的律师刚休庭,就被死者家属围攻。法警尽力保护,公安也赶来,对围攻者进行了训诫,律师好不容易逃出来。但随后这批人仍不断给律师打恐吓电话。律师要求当地公安处罚围攻者,没有下文 ……

  律师人身安全风险加大

  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当事人打官司,必然把自己摆到一个对立面上,特别是刑辩律师,要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可能遭致刑事案件被害人一方的恼恨,加之种种原因,有时失去理智的当事人会大打出手 ……这种现象是否意味着律师行业已成为危险职业之一了呢?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巩沙认为:早在赵忠祥律师被打之前,全国已有不少例律师人身权益被侵犯事件,有的甚至使律师终生致残,情节十分恶劣。但就此说律师已成为危险职业不太准确,应该说是高风险职业更确切些。这些风险除了人身受到损害之外,更主要的还可能会承担一些法律责任。前面所说的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险,我认为主要是被追究刑事责任方面。而民商方面的代理律师主要风险既包括刑事责任的,也包括民事责任的 (比如赔偿等)。当然,与一方当事人的误解或矛盾所引发的被打事件,比起上述所说法律责任而言,并不是律师主要担心的问题。律师执业形成风险源于律师的代理行为和行为的法律后果。有些发生在工作过程中,有些是有了结果以后。既然律师执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审慎执业应该是我们所有律师应该努力去做的。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应该是律师有效避免执业风险发生的大前提。

  环境带给律师的无奈

  据了解,大部分被打律师一般不愿声张,那是什么原因让律师们受到伤害却宁愿保持缄默呢?记者为此连线陈有西律师。陈律师说, “曾经有过多少律师在民事案件执行中,在调查中,在离婚案件、伤害案件代理中被打?没人统计过。就是因为很少有律师会把这事多说。法官被打马上会登报并有上级法院支持的严厉查处,公安被打叫袭警事件,可以当场拘留凶手。检察官还没有人敢打的,因为他们控诉罪犯,罪犯家属躲他还来不及;而被害人家属又都感谢他。如此,法庭上可能挨打的,只有这倒霉的律师。”

  那么,以能言善辩、为他人维权而著称的律师为什么要忍下这口气呢?陈有西律师分析:一是受社会环境影响,律师们认为挨打事件声张出去会对律师声誉带来损害:一些人会取笑律师,认为他没用,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保护不了还怎么保护别人?律师同行中也会对此有不良议论。二是社会上的红眼病很普遍,总是看律师挣钱多,却不知律师的辛苦。三是个别检察官和法官也会以此嘲笑律师,特别对于那些敢于同检察官和法官抗辩的律师,有时会招致个别检察官或法官的敌视。所以看到律师被当事人所打,对个别人来说可能正中下怀。四是受社会上偏见影响。如被告方打了律师,一些人会在社会上恶意传扬,给律师的声望及办案带来不利影响。现在对律师正面评价的很少。人们认为律师做得好只是为自己发财,对社会没有贡献,以为律师只在法庭上耍耍嘴皮子,就能有钱赚。正是这些偏见和红眼病综合形成一种不利环境。在这样的氛围中,有的律师被打后很长时间都抬不起头,人们会说是你自己不谨慎,说话得罪了对方等等。所以,挨打事小,形象事大,律师们一般都忍了。

  律师需要社会的尊重与理解

  目前,很多人仍对律师抱有种种不正确的认识,以至于这种意识有时会成为律师被打事件的导火索。所以,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让社会都能理解和尊重律师至关重要。

  王富律师对记者说: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律师就是要全力为当事人服务。如果我被打是有人指使的,我真的难以理解那些人的初衷。但不管怎样,此事还不致在我心里投下阴影,也不会对我今后的律师工作带来丝毫影响,我希望人们尊重和理解律师的劳动,同时,律师的责任感也使我不会向任何恶势力低头。

  巩沙律师认为,我国的律师制度恢复较晚,人们对律师的认识多是从电影、小说中来的,社会上还存在着 “律师替坏人说话”的肤浅认识。其实,律师是运用自己学到和掌握的法律知识,通过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和分析判断,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成熟的、合乎法律规定的意见或建议。以使案件的审理结果更加合法、公平、公正。从这个角度看,律师提出的意见必须有利于自己的委托人,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律师职业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律师这个职业才有存在的必要。一个国家的法制化程度如何,就要看律师在这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尊重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律师的劳动,是国家法制化程度高的表现。当然,充分尊重律师的劳动,提高律师的地位,除了靠国家立法的保护,还要靠全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就目前而言,广大公民意识的转变更是迫在眉睫。要与时俱进,抛弃传统的旧意识。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离不开律师的辛勤劳动。不尊重律师,不提高律师地位,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如果不是法治国家,那么公民的权益,包括你自己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陈有西律师也认为,在一个法治国家,律师的地位不应该这样尴尬。社会应多给律师一些宽容,不要苛求他们。对于当事人和群众,不光要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还要提高他们作为一个成熟国民的人文意识。你把对方律师打跑了,所有律师都成了没有棱角的绵羊,你还能找到好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吗?

  维权需要社会各界支持

  律师屡屡被打事件,让我们进一步认识维护律师权益之重要。在这方面,律师协会做了大量工作。作为北京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的巩沙律师更是深有体会,他说:北京律协的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在全国是名列前茅的。凡是律师事务所为本所律师向律协权保委提出维权要求的,只要符合维权规则规定条件的,北京律协权保委均投入相当的人力为律师提供帮助。权保委的工作主要分两类:个案维权和行业维权。个案维权就是处理一些突发事件,为律师或律师所提供帮助。行业维权主要致力于改善律师群体的执业环境。比如在市政法委支持下,我们与北京市公安机关及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若干规定,保证了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的权益,及时解决了会见时间等会见难的问题;律协与北京的检察机关签订协议书,检察机关充分保证了律师在起诉、民事抗诉、自侦程序中的合法权益,还为律师设立了网站,供律师在网上查阅案件进展情况。还有解决律师的税、费等问题,规范律师市场使之有序发展等。

  当然,律师权益保障与律师地位的提高需要长时间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希望国家通过立法或修订已有法规的方式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希望政府部门、公、检、法对律师工作予以更多的支持理解,希望新闻单位对律师的作用及工作性质予以大力宣传,让全社会都理解和信任律师,这样对律师执业的保障才能落到实处。

  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本森还提出:目前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制度。可以借鉴我国一些省市制定的地方律师执业权利保护特别规范方面的经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制定一部统一的《律师执业特别保护法》或者《律师执业保护条例》,规定律师执业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以及对侵犯包括律师人身权在内的各种行为的处罚措施,以此加强对律师这种特殊行业的保护力度,从而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Posted @2008-3-31 22:44:38  阅读(7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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