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

                  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15年资深律师经验  办理各种案件  胜诉率高
 保险律师顾问 > 知识产权 > 新司法解释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降低侵犯著作权罪定罪标准

新司法解释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降低侵犯著作权罪定罪标准

作者:宗 边  2007-04-06

 本报北京4月5日讯   继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大幅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制裁“门槛”后,两司法机关5日再次联合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近年来保护知识产权形势的发展,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两司法机关在总结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个较大的变化是,新的司法解释明显降低了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门槛。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2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以上两个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较之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缩减了一半。此前两司法机关规定的数量标准分别为“1000张(份)以上”和“5000张(份)以上”。

  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侵权人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侵权人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的司法解释还根据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统一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明确,单位实施刑法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按照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和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定罪处罚。

  这一司法解释自即日起施行。两司法机关明确,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中国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Posted @2007-5-31 22:56:55  阅读(360)  评论(0)  
最新更新
  • 产品名称“傍名牌”鞍山中院判决一企业改名赔损
  • 品牌名称的传播价值
  • 海尔等著名企业倒闭后最值钱是??
  • 涉嫌干预搜索结果 百度遭遇中国网络反垄断调查第一案
  • 刘三姐插曲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原告败诉

  • 最新评论
    昵称验证码
    <内容请勿超出2000个字,快捷键:Ctrl+Enter>
    公司名片
    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所属行业:社会团体
    联系电话:0755-83466111(李龙畅律师)
    传真号码:0755-835721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湖北大厦北区21楼
    公司网址http//szbxls.anyp.com
    电子邮件lilawyer.szzxw@tom.com
    经营范围: 公司上市,资产证券化,企业并购,风险投资。 法律顾问,重大执行案件等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如:购销、房地产、建筑施工、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保险理赔,婚姻,私人律师,律师见证等。 诉讼财产保全业务,提供财产担保。
    个人简介

    李龙畅
    李龙畅,男,40岁,法学学士。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已执业律师15年。办理过大量的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建筑房地产、保险理赔、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劳动争议、执行、刑事、企业并购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累计办案数上千件,有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十多起刑事上诉、申诉的辩护案件中,成功使被告人大幅度得到从轻改判,也有多起使被告人无罪释放的骄人成绩。所办的案件胜诉率极高。持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熟悉保险事务。是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律师,深圳市法律进社区优秀律师、福田区优秀执业律师。擅长:公司法、合同法、保险事务、执行案件,精于公司常年顾问业务。在《广东律师》《深圳律师》等杂志上发表过多篇论文。为人:诚实稳重,经验丰富,智足多谋,收费合理,严守秘密。 曾代理过原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的侄女张美满的民事纠纷案;游虹间谍犯罪案;福建金德啤酒有限公司经济纠纷案(在福建高院一审判决要赔偿3200多万元人民币给原告的情况下,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以1000万元调解结案,且分10年支付,为当事人挽回了200
    公司 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群组 szbxls
    个人首页 个人首页
    我的相册 我的相册
    给我留言 给我留言
    我的栏目
    *给我留言
    产品系列
    文章搜索
    聚合索引

    本网站版权:     深圳保险律师法律顾问网  (深圳执行律师风险代理网)             

               首席律师:     李龙畅         电话: 83466111    手机:13802563367     传真:0755-83572108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湖北大厦北区21楼          邮箱: lilawyer.szzxw@tom.com